六部门联合印发新一轮《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》
经国务院同意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、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新一轮《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紧密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部署,以破解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为着力点,谋划推进太湖保护治理的思路目标和任务举措,对新时期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作出全面部署。
《方案》提出,到2025年,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持续巩固,入河湖污染物大幅削减,滨湖湿地带逐步恢复,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,流域水资源配置格局持续优化,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,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总体下降,湖泊富营养化程度和蓝藻水华暴发强度得到基本控制。到2035年,太湖流域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,基本实现入湖污染负荷与太湖水环境容量之间的动态平衡,城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,饮用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。流域水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,生态水位得到保障,河湖生态缓冲带加快恢复,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明显提升,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,率先实现流域水环境治理现代化。
据悉,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14年来,在太湖流域经济增长接近翻两番、人口增加近2000万的背景下,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。2021年,太湖湖体水质总体评价为Ⅳ类,较2007年提升了两个水质类别。22条主要入太湖河道中有17条达到或优于Ⅲ类,较2007年提高了64个百分点。太湖流域连续14年实现了“确保饮用水安全、确保太湖水体不发生大面积水质黑臭”的治理目标,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改善双赢。
针对这些太湖治理难点问题,《方案》提出5个方面主要任务,包括:一是大力推进污染防治,加强工业污染、城镇生活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,科学实施生态清淤,推进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利用;二是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,加强自然保护地、重要河湖湿地和湖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,增强水源涵养能力,推进生态绿廊建设;三是保障城乡供水安全,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,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,优化完善流域水网体系,提高应急保障能力;四是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,引导产业合理布局,加快制造业绿色化改造;五是加强能力建设,强化科技创新引领,完善监测执法体系,强化流域共保联治,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。
文章来源:中国环境